一、为什么要废止四份规范性文件?
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起草了《通知》。
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需要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共4份,具体废止理由主要为:与上位法冲突已无法适用、国家已出台新文件作出相关规定、文件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等。
二、四份文件废止后相关工作如何衔接?
四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废止后,后续相关工作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各级政策文件依法依规开展。
相关链接: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关于明确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用地及地价缴交的通知》等四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珠自然资字〔2022〕9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