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珠海市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向市纪委监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
一、受理范围
1.受理对监督单位的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受理对监督单位的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3.受理对监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不予受理
1.依法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
三、其它事项
1.举报人对所检举控告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0756-12388
2.举报网站:http://www.zhjj.gov.cn/jbzq/
3.来信请寄:珠海市人民东路市政府大院5号楼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519000)
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