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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珠海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通过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一定的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组书记、局长蒋道平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12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行政负责人100%出庭应诉,高于全市平均行政负责人应诉率8.2个百分点。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蒋道平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成立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印发《中共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本年度学习计划,并开展专题集中研讨。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部署。局党组会定期研究部署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应诉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审议通过《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2 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珠海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立法、执法、审批、监管等方面突出问题,明确具体制度安排和工作举措,有力推动“法治蓝图”转化为我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实践。

          三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全年办理新收行政诉讼案件44件(含民事案件3件),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2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大幅下降,较2021年均减少50%以上。修订《珠海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确立败诉案件报告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机制,全年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含一、二审案件)共45宗。对被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案件,责任部门第一时间向局党组报告,召开局党组会逐宗研究败诉案件,分析败诉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充分运用珠海市行政法治圆桌会议平台,积极运用协调、疏导、释明等多种方式,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二、完善部门机构职能体系,稳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稳步推进完善部门机构职能体系,一方面配强市局、分局法治部门力量,另一方面引入“外脑”,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诉讼律师在推进行政决策中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职权清单制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管理,全面核查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和实施依据,对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着力推进自然资源系统职能优化协同高效。针对委托下放事项,主动评估区级履职能力,配合金湾区政府研究一批自然资源审批事项进一步委托下放事宜。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局机关政策法规科配备6名干部,其中,2名法学硕士研究生,3名曾在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内部法治机构审核把关作用。聘请5名法律顾问和诉讼律师,坚持重大事项通过座谈会、现场会等方式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法律顾问全年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1份,参与重大疑难业务会8次。

          三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编制《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全年共起草特区立法项目4件,其中创新工业控制线划定方式,出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工业用地控制线的地方法规。制定实施规范性文件6件,创新性成果1件,制定出台政策文件若干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起草《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划定一级控制线面积133平方公里,坚持底线刚性管控,二级控制线面积195平方公里(线内工业用地155平方公里),严格限制工业用地改变用途,最大限度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空间。

          二是印发实施《珠海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落实自然资源部下达及省十件民生实事确定的古树名木保护任务。1623棵古树名木全部登记挂牌,全面落实管护责任,一级古树名木已安装视频监控,珠海唐家湾古树群以网络投票第三、综合评分第一的优异成绩荣登“广东十大最美古树群”榜首。

          三是根据《珠海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要求,完成《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修订)》《珠海经济特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预备立法阶段起草工作。根据《珠海市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工作安排》安排,制定实施《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修订),起草《珠海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四是印发实施《创新自然资源要素配置加快产业发展十条措施》,从创新供地模式,探索1.5级开发,聚焦“零土地招商”,提出支持工业物业分割转让等10个方面创新政策举措。推动出台《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创新产业用地控规管理制度;出台《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工业用地供地审批权限的通知》,理顺各区产业用地审批工作;出台《产业项目报建及规划条件核实优化审批流程工作指引(试行)》,对产业项目开工建设再提速;出台《防控重点项目涉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专项工作方案》,确保我市重点项目合法快速落地建设。以高效便民为原则,印发实施《珠海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工作流程图》《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图》《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工作负面清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产业用地征地工作,为项目落地再提速。

          五是及时开展一揽子专项清理等工作。根据行政管理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本部门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拟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 

          四、优先保障各类重点项目需求,推进生态修复,厚植珠海生态优势

          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工作,高质量完成用地报批工作,全省专项检查排名第二;推进生态修复,“珠海市三角岛湖泊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入选广东省第二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范例,申获国家和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总额位居珠三角第一。

          一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37宗,面积1525.52公顷。获批用地报批项目120个(截至2022年11月底),涉及用地规模635.997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632.0835公顷;用海审批23宗,面积2681.5483公顷;审批永久用林项目49宗,面积71.7659公顷,优先保障爱旭、珠肇高铁等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和香洲区格力三溪等多个5.0产业新空间的需求。

          二是统筹部署全市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2022 年省林业局下达我市造林与生态修复总任务 16500亩,已完成19415亩,完成率为118%,此外,今年我市还完成斗门区结转的 2020 年造林任务2500亩,斗门区、金湾区结转2021年造林任务4051亩;对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发现的黑脸琵鹭、黑嘴鸥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五、坚持系统观念、标本兼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创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机制,建立行政处罚案件集体会审制度,优化审查流程。加大对破坏耕地、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率全省第一,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数较2021年大幅降低。

          一是全力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存量问题163宗、新增问题10宗;巡查上报土地、矿产案件1022宗,累计巡查距离43万公里;2021年度卫片执法查处整治违法用地2142.67亩,其中耕地面积107.4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1.42%,在全省保持低位;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公安机关开展线索排查、专项执法等行动5次,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11宗,罚款29.948万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宗。

          二是开展“森林督查”“2022猎火行动”“2022清风行动”和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合专项行动等。截至12月10日,共立案查处林业违法案件53宗,罚款103.61万元;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7宗 ,对存在违法用林风险的7家企业组织约谈;治理违法建设总量11.9801万平方米,治理进度239.6%,超额完成年度治理目标;2021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率100%,2022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数由2021年73个下降到9个(自查),降幅达87%。

          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注重通过微信公众号、局官网等载体,多措并举加大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年度宣传排行位列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前三名。参加广东省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决赛荣获二等奖。广东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资源保护区被列为首批广东省自然资源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斗门区召开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政策宣讲现场会,通报落实耕地保护先进典型和有关案例,局主要领导亲自作普法宣讲。

          二是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自然资源法治传播体系,开展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专题普法宣传,学习宣传《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七、存在的不足

          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自然资源领域有的干部对依法行政要求理解不到位,依法履职能力还不够强;林业等执法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基层执法人员力量亟需补充,执法人员素质还要不断提升;等等。这些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高。

          八、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市自然资源局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聚焦解决问题和短板,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珠海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扎实实施、落地见效,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咬定青山不放松,扎扎实实抓下去,不断开创新时代我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二)完善自然资源法治制度体系。开展《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法规政策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尊重立法客观规律,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深化法律起草阶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恪守法治原则,遵循立法程序,增强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操作性。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率。将提升法治能力列为2023年局重点工作,补齐法治短板,强化依法行政思维和能力。落实以案促改,将历年败诉案件编印成册,强化学习,提升能力,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加强指导培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开展专题讲座,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的突出问题。

          (四)围绕“产业第一”总抓手,巩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力度,促进经济回暖升温。推动低效用地盘活整治、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已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厂房分类处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转让管理等相关政策出台实施。切实守住我市耕地红线,统筹全市耕地恢复工作,严肃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继续优化完善林业工作体制机制。

          (五)继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对自然资源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把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不断增强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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