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编号为珠自然资储2023-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交易序号/宗地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M2) | 规划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23005/ 珠自然资储2023-01 | 高新区前环情侣北路南、前湾三路东侧 | 7409.41 | 幼托(18班) | 50年 | 1.0 | ≤40% | ≥30% | 做方案报批(须同时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要求) | 人民币 1700 | 人民币 20 | 人民币340; 美元 51; 港币 394 |
备注 | 1.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 2.上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7409.41平方米。 3.外地企业、组织或个人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开发公司。 4.上述地块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前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珠自然资储2023-01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签订上述《监管协议》申请,导致《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得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涉及受让人资格条件限制的,次受让人应当符合《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次受让人用以经营的产业必须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 6.上述地块海绵城市建设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65%。 7.上述地块及地块所建建筑物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8.上述地块用于建设高新区标杆幼儿园,不得变更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用途。 9.竞得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800万元(含土地价款)。 10.竞买人需在竞买报名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向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备案,凭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出具备案回执参与报名竞买。 11.竞得人须建设建筑面积7409.41平方米的幼儿园(18班),幼儿园建设及装修标准应符合《广东省规划范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珠海市幼儿园简装标准》《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1版)及珠海市有关城市规划与建设条例、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并满足省一级幼儿园相关建设标准。 12.上述地块所建标杆幼儿园的建设及办园标准应按《广东省省一级幼儿园等级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13.上述地块幼儿园用地建设方案可征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书面指导意见,方案定稿后需在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备案。 14.竞得人须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自然资源部门报送符合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 15.若竞得人未完成上述第11~13点任何一点约定,高新区管委会有权协调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如竞得人未按上述第14点约定的期限,向自然资源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竞得人每逾期一日,应按地价款总额的1‰向高新区管委会支付违约金。 16.如竞得人未完成上述第9点约定的投资总额,竞得人须按照约定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的差额向高新区管委会支付违约金,高新区管委会并可要求竞得人继续履约。 17.上述地块需转让处置的,需报高新区管委会核准后可整体处置,用地功能不得变更。同时受让方须承接《监管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并重新签署《监管协议》。 18.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三年内。 19.竞得人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按照办理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向行业主管部门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0.上述地块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地块周边规划现状及地块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地块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 21.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
二、挂牌出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文件索取: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1月20日9时至2023年2月21日12时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挂牌文件》。
四、网上竞买要求:本次挂牌出让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须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竞价。
五、网上竞买操作说明:竞买人须先登录交易中心网址注册用户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申请CA数字证书,下载并安装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须与交易中心系统绑定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
六、竞买资格申请和核验:竞买人应于2023年2月13日9时至2023年2月21日12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完成竞买资格申请,并在此期间提供有关资料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进行竞买资格的核验,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竞买人的资格核验。
七、保证金交纳: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17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八、网上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3年2月13日9时。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10时。
九、本次交易过程全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应尽早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超过挂牌截止时间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价,因此造成竞买人无法报价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咨询电话和地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56)2538738、2538130、2686621(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0756)3268830、3268173、3268665(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
十二、网址:
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zrzyj.bjjjtg.com/
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bjjjtg.com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