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规定,我局委托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组织专家对《广东省珠海市平沙孖髻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书面反映。
附件:方案评审意见书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