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珠海市香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南屏垃圾转运站项目)》(以下简称《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于2022年2月3日经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批准文号:4404002023002),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南屏垃圾转运站选址于香洲区南屏镇广昌社区洪湾涌与广昌涌交汇处西南侧,计划于2023年开工建设,其建设可极大提升香洲区垃圾治理能力,完善香洲区垃圾处理设施体系。为保障南屏垃圾转运站项目用地,根据《广东省资源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的要求,编制《方案》申请使用广东省预下达珠海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落实规模
《方案》落实地块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广昌社区,落实用地规模共1.3830公顷,共1个地块。根据香洲区2020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落实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3096公顷(其他园地1.3096公顷)、建设用地0.0344公顷(城镇用地0.0344公顷)和未利用地0.039公顷(其他草地0.039公顷)。根据影像图及实地踏勘情况,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涉及现状建设用地中无永久构筑物,不涉及违法用地。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方案》落实后,香洲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1.3830公顷,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均在南屏镇内增加。
附表:
落实前后香洲区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四、公告方式
(一)在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
(二)在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广昌社区公告栏张贴。
附件:1.珠海市香洲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2.珠海市香洲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2023年2月6日
(联系人:李国武,联系电话:8813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