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骏德电业有限公司:
你司取得位于斗门区五山镇荔山村(竹园角)16666.6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基本情况如下:
经查,你司取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后,因企业自身原因,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颁发之日起满2年未动工开发。根据《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六条规定,我局认定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为闲置土地,闲置时间自2004年5月16日起算。我局将按照《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如你司对本认定不服,可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珠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金湾区人民法院起诉。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0756-5659151)
闲置土地认定书(珠自然资函(8)〔2022〕17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