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意见(试行)》(珠府﹝2021﹞8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协议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二、公示期
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
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4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756)8813550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