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发〔2013〕2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我分局组织编制了《珠海市金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平沙新城生态公园、格力高端智能电器(高栏)产业园北侧市政道路)》(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于2020年11月4日经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批准编号:4404002020028)。现将《方案》公告如下: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为保障平沙新城生态公园和格力高端智能电器(高栏)产业园北侧市政道路两个项目用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通过编制《方案》落实项目城乡建设规模。
二、落实规模
《方案》落实地块位于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前西居委会,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共1.2391公顷。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方案》落实后,金湾区及平沙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1.2391公顷。具体情况见下表。
珠海市金湾区及平沙镇主要调控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表
单位:公顷
四、公告方式
在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人民政府、前西居委会张贴公告。
附图:1.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栏港分局
2020年11月6日
附图 :1.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附图 :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