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珠海市唐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会同村)》(以下简称《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于2019年1月8日经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批复同意(珠国土函〔2019〕21号)。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调整原因
随着珠海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部分用地不符合《珠海市唐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导致项目不能顺利建设与投入使用,制约了唐家湾镇进一步建设发展,不利于创造适宜投资、适宜居住的优良环境。但该部分用地位于现行规划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的要求,编制《方案》局部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二、调整规模
本方案调入地块位于唐家湾镇会同村,面积0.7410公顷。调出地块位于唐家湾镇那洲村,面积0.7410公顷。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方案调整前后,各项土地调控指标不变。
附表:
调整前后唐家湾镇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调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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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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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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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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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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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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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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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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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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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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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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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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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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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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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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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总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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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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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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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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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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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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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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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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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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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0
|
599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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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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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一:唐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调整前)
附图二:唐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调整后)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