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18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就《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收集采纳意见和建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集意见和建议情况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布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接收反馈意见和建议。截至2022年12月18日24时,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采纳1条,部分采纳0条,未采纳1条。
二、意见及采纳情况
(一)意见建议:支持推动土地供应保障措施落地促产业高质量。期待政策尽快出台。
采纳情况:采纳。将按程序加快政策文件报审。
(二)意见建议:标准厂房用地建议也可以划拨给企业使用。
采纳情况:未采纳。
理由如下: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226号),鼓励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探索将标准厂房用地划拨或协议出让给市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开发区(产业园区)管委会,用于在开发区(产业园区)或村镇工业集聚区范围内建设只租不售的标准厂房。工业用地作为经营性用地,在无政策支持的情况下无法通过划拨方式供应给企业。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