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7日,我局通过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邮件、书面邮寄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征集对《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关于明确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用地及地价缴交的通知>等四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期间, 我局收到意见1条,予以采纳1条,部分采纳0条,不采纳0条。现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反馈,具体见附件。关于明确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用地及地价缴交的通知>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附件:反馈意见汇总表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