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8日至5月27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就关于废止《珠海市既有临时改变旧工业建筑使用功能项目分类处置办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收集采纳企业和市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集意见和建议情况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布在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通过网站、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接收反馈意见和建议,收到意见1条,采纳1条,部分采纳0条,未采纳0条,具体情况如下:
二、意见及采纳情况
市民意见:根据该文件,《珠海市既有临时改变旧工业建筑使用功能项目分类处置办法》(珠自然资字〔2020〕863号)废止后,不再适用受理新申报的项目分流处置申请,那对于已受理且正在履行分流处置程序的既有临改项目可否按相应规定继续推进?
采纳情况:采纳。目前,我局已会同各区梳理了有关项目,并提出处置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对已受理申请且符合办理永久改建政策规定条件的项目,可继续受理审批;对已受理申请、不符合办理永久改建政策规定条件的项目,则须停止报批。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