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珠海市地质灾害“十四五”防治规划》印发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珠府〔2020〕12号),衔接《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通过野外调查、室内研究、分析、广泛征求意见工作后,开展《珠海市地质灾害“十四五”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珠海市未来五年地质灾害防治总体思路、发展方向、主要任务、重大工程。
二、编制背景
珠海市地处华南沿海低山丘陵区,地形起伏较大,地质条件较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区内低山、丘陵、海积滩涂呈棋盘状无序分布。随着珠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工程活动范围、规模和强度不断增大,特别是近年来受汛期台风、暴雨和持续性降雨的影响,地质灾害呈现频发、高发态势。
三、规划目标和期限
深入贯彻落实《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珠府〔2020〕12号)及《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珠府办函〔2020〕46号)部署要求,加快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或治理,全面推进珠海市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群测群防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和管理水平,保障珠海市生态环境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四、主要内容
十一项主要任务:一是开展珠海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防治区划工作;二是开展珠海市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三是推进珠海市软土地面沉降调查及防治对策研究;四是对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有效的防控和综合治理;五是提高群测群防精细化管理;六是开展已治理地质灾害点监测和维护;七是提高地质灾害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八是加强重点区山坡孤石(危岩体)稳定性调查评价工作;九是落实拟建工程项目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十是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制度;十一是开展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科普宣传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全民科学防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五项重点工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以及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珠海市地质灾害“十四五”防治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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