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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首诊价格今起实施
        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线下门诊诊查费价格标准
          
        文章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1-21 13:05    访问量:-

        今日起,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发布的《关于公布“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落地实施,《通知》新增互联网首诊相关内容,优化医疗服务价格。

        《通知》明确,临时新增互联网首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设立“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副主任医师)”“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主任医师)”以及“俯卧位通气治疗”4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通知》明确,开展“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应以珠海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为基础,对于行业部门准许针对新冠病毒感染开放的互联网首诊服务,按规定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患者使用。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首诊服务价格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执行现行线下相应等级医师的门诊诊查费价格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复诊服务按“网上就诊诊查费-复诊”项目执行。

        《通知》还公示了网上首诊5个项目医疗服务机构收费参考价,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不得高于参考价,同时优化了“网上就诊诊查费-复诊” 及“高流量氧疗”等2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和临床诊疗规范等有关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行为。

        网上首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解答

        问:网上就诊首诊诊查费,各级医疗机构收费参考价是多少?

        答:各级医疗机构按普通门诊诊查费标准收费。一、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参考价分别为3.2元、12元、17元。

        问: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副主任医师),各级医疗机构收费参考价是多少?

        答:按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标准收费,一、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参考价分别为5.6元、20元、25元。

        问: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主任医师),各级医疗机构收费参考价是多少?

        答:按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标准收费。一、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参考价分别为6.4元、25元、30元。

        问:什么是俯卧位通气治疗?各级医疗机构收费参考价是多少?

        答:俯卧位通气治疗是指对镇静镇痛的危重症患者,在4-6名医务人员合作下将患者体位更改为俯卧位以纠正严重低氧血症的治疗。一、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参考价均为170元,治疗时长超过12小时的,再次实施该治疗可重新计费。每天收费不超过2次。

        问:什么是高流量氧疗?各级医疗机构收费参考价是多少?

        答:高流量氧疗指使用空氧混合装置持续为患者应用呼吸湿化治疗仪提供一定流量(>30升/分钟)、加温湿化的呼吸气体,对氧合指数<300毫米汞柱或呼吸频率>24次/分的新冠重症患者进行治疗。一、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参考价均为13.5元。需要说明的是,高流量氧疗不得与“呼吸机辅助呼吸”和“无创辅助通气项目”同时收费。

        问:优化了“网上就诊诊查费-复诊”及“高流量氧疗”等两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疗机构执行时应注意什么?

        答:一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复诊服务按“网上就诊诊查费-复诊”项目执行;二是“网上就诊诊查费-复诊”项目价格按照“普通门诊诊查费标准”收取;三是 “高流量氧疗”项目价格按现行价格标准执行。

        问:对医疗机构提供的氧气灌装服务有哪些规定?

        答:医疗机构为有需求的居民单独提供氧气灌装服务的,不得同时收取诊查费,按成本收取相关费用。

        问:对本次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政策是怎样报销的?

        答: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参保患者,使用“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副主任医师)”“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主任医师)”等诊疗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参保患者使用“俯卧位通气治疗”诊疗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临时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我市医保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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