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规〔2020〕1号)第五条有关规定,经组织遴选,确定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珠海市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为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现予以公布。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