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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学二级教师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中学二级教师须遵守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基本胜任某一年级的教学,基本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功,能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所教班级形成较好的班风、学风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与教研活动,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勇于承担教学公开课。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成人中等教育机构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并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者,或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者,延迟1年申报。
          ()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受党纪、政纪处分者,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延迟3年以上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实际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实际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学三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三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第四条 继续教育条件
          坚持有目的、有计划地自学和进修提高,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一般1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0节以上(职中专业课教师可减少2节,健康教育课教师课时减半),班主任6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4节以上,校级领导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教研员、电教教师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100天、市级70天、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40节,须提供基层证明材料。
          ()能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进行过某一年级的学科教学。教研员、电教教师承担一定的教研任务。
          ()承担过科组或级组公开课。
          第六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取得一定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效果较好,所教班级形成较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成绩有所进步。
          ()职中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学习成绩在原来基础上有所提高。
          ()健康教育课教师教育教学效果好,掌握学生的体质健康情况;对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效果较好;基本完成《广东省中小学校卫生室工作手册》中规定的各项任务。
          ()教研员开展教研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电教教师开展电化教学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第七条 论文条件
          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1篇。
          第八条 附则
          ()凡符合上述条件规定,提交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本资格条件词()特定解释:
          1.凡贯有“以上”的,均含本级。
          2.市级以上,指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县级以上,含县、县级市、县级区。
          3.第一条“适用范围”:(1)成人中等教育机构:包括成人初级中学、成人高级中学、成人职业高级中学和经批准定为初中或高中建制的成人教育中心或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2)电化教育机构:含省、市、县级电化教育馆()(3)教研室:含省、市、县级教研室;(4)校外教育机构:含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年科技站;(5)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须待国家教育部正式开展教师资格正常认定工作以后才作为必备条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4.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后续学历人员,比照本条第()()款执行;(2)原国家教委主考的《高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比照本科学历、《初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比照专科学历执行。
          5.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须待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正式实施后才作为必备条件。
          6.第五条中“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一般1年以上”:图、音、体、生、劳技、健康教育课、电教、计算机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的原因,凭学校证明,可减免班主任年限。担任班主任年限按从教以来累加计算,年级组长、团队干部、政教(德育)主任,分管德育的校领导可按班主任计算,副班主任年限不能计算为班主任年限。教研员、电教教师不作班主任年限要求。
          7.第五条中“课时工作量”:(1)课时数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为准;(2)列入教学计划的活动课应计算为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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