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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劳务派遣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局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75号)和市政府要求,加强我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决定开展劳务派遣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劳务派遣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劳务派遣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劳务派遣

        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清理整顿非法劳务派遣行为,构建健康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和劳动用工秩序,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75号)和市政府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务派遣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劳务派遣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市劳务派遣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办公室主任由劳动关系科科长担任。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各区人社部门参照市人社部门工作机构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二、检查对象

        全市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是否存在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未依法参保、虚构劳动关系参保、同工不同酬、“假外包真派遣”、超比例用工、违反“三性”规定、恶意抬高工时价格或非法派遣(使用)外国人就业等情形。

        (二)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非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情形。

        (三)检查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情形。

        (四)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好“围合式”管理,从业人员能如期完成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线上核查、随机抽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面排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各区人社部门对审批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逐一填写劳务派遣机构经营情况表(附件1),根据劳务派遣机构提供的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信息,走访相关企业检查了解情况,逐一填写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情况表(附件2)。全面排查于4月25日前完成,并将相关表格报送至市人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排查。各区人社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实地检查、问卷调查和举报专查等各种措施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发现和处理非法劳务派遣行为,并填写非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情况表(附件3),排查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重点排查于4月30日前完成,并将相关表格报送至市人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线上核查。市人社部门根据各区上报的劳务派遣机构经营情况表、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情况表等信息,通过社会保险、就业登记、税务等数据比对方式,核查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依法参保、虚构劳动关系参保等问题。线上核查于5月10日前完成。

        (四)随机抽查。根据线上核查情况,由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和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安排工作人员成立检查工作组,随机抽取各区3-5家劳务派遣机构、1-2家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填写劳务派遣专项检查抽查情况表(附件4)。随机抽查于5月15日前完成。

        (五)及时宣传。因受疫情影响,以及人力资源供给不足、生产需求减少等市场因素冲击,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短期性、临时性等问题,企业出于节省成本考虑,雇佣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情形增多,容易存在不规范用工甚至违法用工现象。市、区人社部门在开展各类检查过程中,要及时通过发布宣传资料和现场答疑等方式,宣传劳务派遣政策法规,引导劳动者和企业等用工单位识别选择合法正规的劳务派遣机构,依法规范用工,避免权益受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学习(粤人社函〔2022〕75号)文件要求以及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做到检查合法严格、全面细致。严禁检查“走过场”,敷衍了事,发现此类现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深入检查,宣传到位。各部门要针对“市场有空间、企业有需求、个人有利益”的用工复杂环境,深入检查,及时排查不规范和非法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等隐患。清晰掌握用工单位尤其是使用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数量多的企业情况,搞好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合法用工。及时查处12345市民热线的投诉举报线索,打击非法用工行为,引导企业良性生产经营。

        (三)有效整顿,源头预防。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清理整顿我市劳务派遣业务市场秩序,同时,各区人社部门要构建常态化治理机制,通过建立日常巡查监管和举报专查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源头预防治理。

        (四)及时总结上报情况。各区人社部门要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维护健康良好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作为长期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及时组织“回头看”,结合劳务派遣资质年审,查处、曝光、吊销非法劳务派遣机构,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开展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情况及相关表格于5月20日前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联系人:李金明,电话:2128366。邮箱:rsljm@bjjjtg.com)。



        附件:1.劳务派遣机构经营情况表

                    2.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情况表

                    3.违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情况表

                    4.劳务派遣专项检查抽查情况表


        附件下载: 劳务派遣专项检查汇总表.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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