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人社函〔2020〕33 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规定,鉴于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珠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珠府办函〔2016〕233号)要求,现将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劳志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徐 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主任:梁 斌 (市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程 鹏 (市教育局副局长)
邱东红 (市司法局副局长 )
黄 芸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
陈 萍 (市国资委副主任 )
李 兴 (珠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处主任 )
庄大泉 (市企联执行会长 )
杨红梅 (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
谢 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职责为: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监督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活动;制定本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谢武同志兼任。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