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12月21日,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期间共收集到1条意见,采纳0条,部分采纳0条,不采纳1条,详情附件。
特此说明。
附件:《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
《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 意见内容 | 采纳情况及理由 |
1 | 建议扩大范围,未被认定为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的均可参与项目竞争性资金分配。 | 不予采纳。按照《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195号),本办法是对已被认定为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根据实训(培训)人数及在珠就业人数、新增实训(培训)项目、新增设备投入等进行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建议符合认定条件的可先申请认定为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按条件可申请最高100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 |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