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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十问十答

        来源: 珠海市教育局本网    发布日期:2021-11-29 18:16

          1.本文件适用的人才范围是什么?

          答:本办法所指各类人才(以下简称各类人才)包括:经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评定的顶尖人才、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四类人才,港澳人才,留学回国人才。

          2.本文件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本办法依据中央和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有关文件,《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和《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珠字〔2018〕6号)制定。

          3.顶尖人才和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享有哪些入学方面政策?

          答:顶尖人才和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公办幼儿园的,可在全市范围内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原则上安排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地、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申请从外市普通高中转入我市普通高中的,原则上转入省一级及以上学校。

          4.博士、博士后和港澳人才子女享有哪些入学方面政策?

          答:博士、博士后和港澳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幼儿园的,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区(无房产的按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区)享受户籍生同等待遇;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入读普通高中的,享受我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学同等待遇,具体按照招生细则和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5.其他人才子女享有哪些入学方面的政策?

          答:其他类别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由各区参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入读普通高中的,享受我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学同等待遇,具体按照招生细则和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6.各类人才子女在参加中高考方面有什么样的政策?

          答:各类人才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报名参加高考的,按广东省高考相关政策执行。

          7.各类人才子女可以选择入读民办学校吗?

          答:各类人才子女入学,原则上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也可根据学位情况和申请人意愿,安排在本市民办学校。

          8.各类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要向哪个部门申请?

          答:顶尖人才、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要于每年3月20日前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教育部门确认录取后,按照教育部门当年招生入学通知办理入学。博士、博士后和港澳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要向其父母房产所在区(无房产的按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区)进行申请,具体时间按各区教育部门当年招生通知的要求。

          9.各类人才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要按什么样的流程办理?

          答:各类人才都要按照市区教育部门当年招生文件规定的流程办理。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各区义务教育招生细则,通过报名、审核信息、公示等流程后,按照要求办理入学;申请转入普通高中的,可直接联系转入学校,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申请,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插班考试,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10.本办法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答:本实施办法自2021年12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关联文件: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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