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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珠海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实行疫情防控“十个严禁” 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要求的通知

        来源: 珠海市教育局本网    发布日期:2022-01-17 09:18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近期,我市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贯彻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突发疫情,以更加严明的纪律作风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必须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各项纪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响应组织号召,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疫情就是战情,全体干部职工、全体教师要以战斗的姿态投入到当前的工作中,强化政治担当,提升组织能力,切实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从严从紧从细、持续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靠前指挥,无论是已经放假的高校、初中、小学、幼儿园,还是正在紧张落实离校学生安排的高校、高中学校等,都要严格按照市防疫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全体干部职工、全体教师要坚决克服思想麻痹、懈怠侥幸等心态,积极主动配合落实封控、封闭、隔离、排查、检测等措施。同时,要坚决做到任何疫情防控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以严明的纪律要求,落实好“十个严禁”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全体干部职工、全体教师要对照“十个严禁”纪律要求,规范执行、自觉落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一)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敷衍塞责、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以及任何形式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行为;

          (二)严禁在疫情防控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弄虚作假,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等行为;

          (三)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各自为政、自行其事;

          (四)严禁擅离职守,违反值班备勤和带班值班制度,擅自关闭通讯工具,违反属地防控要求,擅自离开属地;

          (五)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利用职务职权便利,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行为;

          (六)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家长、学生、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应不及时、处置不到位,以及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七)严禁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及密切接触者情况,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或为特定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以及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等行为;

          (八)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规组织或参加群体性聚会、聚餐、培训等活动;

          (九)严禁违反保密规定,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等行为;

          (十)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

          三、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问责追责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学校纪委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强化政治监督,聚焦疫情防控工作关键环节,紧盯“十个严禁”纪律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等多种方式,实地查看、暗访督查、跟踪督办,精准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呼应问题不积极、解决问题不及时、防控措施流于形式等问题,对拒不整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从严从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设举报电话,接收群众、家长、学生的日常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家长、学生、群众进行监督。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124900。


        中共珠海市委教育工委

        202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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