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珠海市教育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2020年依法治校达标校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采购评估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一)服务内容:制定评估方案,组建专家组(每组不少于4人),对54所中小学校进行现场评估,直至全部达标。评估标准按照《广东省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认定评分标准》(中小学校、中职学校)执行。评估方式为现场评估,采取实地检查、材料审核、座谈交流、专家评议等方法对学校各项指标创建情况进行逐项审核。在实地评估检查后,专家组应对每一所学校形成意见一致的评估认定结果,并向我局提供书面评估认定结果及评估过程材料。对于评估未通过的学校,组织专家组于服务期限内进行复评。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0年10月31日,于2020年9月、10月分两批集中开展实地评估,每所学校评估时间不少于1天。
二、报名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具备教育咨询服务资质,并具有教育咨询服务、教育评估等相关经验,熟悉依法治校工作。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截至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开始之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费用预算
本次项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7000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遴选方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由采购小组对应标单位从评估方案、实践经历、专家组、价格因素等方面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一)评估方案。根据单位提供的评估方案进行评分。方案需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工作步骤、评估手段等,思路清晰,操作性强。
(二)实践经历。根据投标人、专家组组长开展、负责教育咨询服务、教育评估等经验进行评分。
(三)专家组。根据专家组及成员构成、专业水平进行评分。
(四)价格因素。报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得基础分,并根据报价从低到高排序进行计分。
五、报名事项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8月19日上午9:30到市教育局601会议室递交采购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一式一份,盖章密封。采购申请材料包括:
(一)法人证书、行业执业资格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单位业务范围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近一年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五)单位基本情况(含单位简介、已开展的教育咨询业务、教育评估、依法治校等工作经历、成果)。
(六)报价明细表。
(七)评估方案(含评估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及评估方法、专家组人员安排、职称等内容)。
(八)其它辅证材料(如单位已开展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专家组长及成员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特别说明:应标单位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徐老师,联系电话:2121040
特此公告。
珠海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