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
现将《珠海市2019年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4日
珠海市2019年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工作依据
《关于推进珠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珠府〔2014〕130号)和《珠海市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珠卫计〔2015〕337号)等文件。
二、项目名称、数量、额度
(一)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建设补助经费项目10个,分别补助经费10万元。
(二)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对外交流工作补助经费项目1个,补助经费20万元。
(三)传统医药合作工作补助经费项目1个,补助经费20万元。
三、申报主体
(一)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对外交流工作补助经费项目、传统医药合作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市级中医医院或市级中医药学术团体。
四、项目要求
按照《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对外交流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和《传统医药合作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2、3)要求实施,凡符合条件、能按要求完成项目实施工作的单位自愿申报,并经逐级审核同意后向市卫生健康局提交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于报送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科。(联系人:董莉,电话:2219729)。
附件:1.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
2.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对外交流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
3.传统医药合作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