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日期:2023-01-10 09:45:30
2022年,珠海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依法履行统计职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向发力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珠海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抓牢抓实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和“五型”支部建设,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及后续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密切跟踪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加强数据解读,加快推动“数库”向“智库”转变,全力拓展统计大数据开发与应用,实现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数据共享共用。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指导,构建“大统计”格局,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快推进统计监督与党内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优化完善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全方位构建符合珠海实际的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统计部门法治建设思维不断深化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压实法治工作责任,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为契机,推动市委常委会于今年5月进行专题传达学习,促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成效更加明显。加强学习成果深化转化,明确统计法治在统计改革发展中稳根本、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珠海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着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统计法治工作实效。全面履行政府统计职能,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发挥“头雁作用”,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广东省实施细则,高度重视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出席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11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主持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积极主动谋划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工作。亲自部署推动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行动,围绕“四个必查”结合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有效遏制统计造假行为发生。强化教育培训力度,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2022年共推动《统计法》两次进入市委党校课堂。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新聘请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做好本单位2名公职律师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风险防控的积极作用。印发《珠海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出系统安排。
四、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多措并举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统计法治水平稳步提升。积极履职尽责,全年共报送各类统计分析报告61篇,为市委、市政府统筹疫情防控、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统计支撑。依法做好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等工作,全年依法审批地方调查项目4项,向省统计局申报2项,获批2项。创新执法方式,为应对疫情防控常规下现场执法检查面临的挑战,研究出台《珠海市视频统计执法检查操作指引》,规范线上执法模式的适用范围和操作流程,并积极探索集中约谈轻微统计违法企业法人代表的做法,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给予了企业改正错误的机会,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
(二)始终保持对统计违纪违法高压态势,统计数据质量渐次向好。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统计违法“零容忍”。全年共对全市229家(个)“四上”企业(项目)进行执法检查,对涉嫌统计违法的10家“四上”企业做出责令整改的通知,其中约谈2家企业法人代表,给予2宗统计违法较为严重的案件立案行政处罚并依法进行公示,统计执法监督震慑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部署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家、广东省专项纠治视频会议精神要求,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各区、各相关部门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参加的全市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自查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纠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良好效果。于9月18日-23日,配合省统计局执法检查组对我市金湾区自2021年以来422个新入库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入库项目和155家新入库及36家退库“四上”单位进行全面清查,配合省检查组对40家(个)入退库企业(项目)进行实地执法检查。广东省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
(三)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统计“双基”工作取得新成绩。落实省统计局“强基础、增能力、再创新”深落实年活动要求,紧紧围绕基层所需、市局所能,强化统筹和服务指导力度,印发了《关于成立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高起点、高标准、高规格扎实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于10月27-28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抽取金湾区及其所属红旗镇辖区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对基层统计工作从机构及队伍建设、统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三个方面进行了延伸检查,持续巩固和深化“双基”建设成果。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统计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邀请省统计局领导在党校为全市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从出台背景、五项主要任务、统计监督的五个鲜明特性和贯彻落实应把握的四个方面的问题解读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于8月23-24日,组织举办了全市“四上”企业中“新入库、新入职、新转库”企业和镇街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全市共计1136家“三新”企业统计员和78名镇街统计人员报名参加了培训和测试,提高了企业统计员业务水平和能力。内年,印制发放了《统计法重点法条》宣传页、《统计法律法规及案例选编》折页和《统计法律法规》小册子23000余份。制作了《贾总说真之“统计监督”篇》法治动漫微视频,连续第四年获得全国统计优秀法治宣传作品,也是广东省局、队统计系统唯一获奖作品,于12月8日《统计法》颁布39周年纪念日点亮珠海地标日月贝,在微信朋友圈全市18-60周岁群体中投放累计超过43万余人次,并成功入选2022年度珠海法治大事件。有《珠海局开展“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珠海局探索执法检查新路径》《珠海局推进“双基”建设上台阶》《新时期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路径选择》等13篇宣传统计法治工作的信息文章在《中国信息报》、《统计思维与实践》、《今日头条》和国家统计信息网等报刊媒体刊发。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单位传达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理解缺少深度,没有形成良好的定期学习和分析汇报制度,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认识不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不够好,加强和指导部门统计工作不够到位。
二是部分区级统计部门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没有配备专职统计执法人员,统计执法检查依赖性强,独立性和主动性欠缺,根据裁量标准依法处理统计违法行为的能力不足。
三是部分基层统计机构统计力量不足,专职统计人员少,统计人员一人多岗、精力分散,不利于统计工作开展。部分基层统计人员下企业少,未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企业经营状况和企业统计员业务情况,“两个能力”(指导企业统计业务能力和审核统计数据质量能力)不强,不利于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提升。
四是少数企业不重视统计工作,依法统计意识欠缺,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对统计的各项指标理解不到位,业务不熟练,统计业务素质和能力较弱,填报统计数据质量不好,容易出现少报漏报和多报统计数据的问题。
六、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为契机,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文件学习常态化。引导全市领导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数字腐败”的极端危害性,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和发展观,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生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不断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切实维护统计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常态化。对照2022年开展的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要求,按照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工作长期落实。对专项纠治期间已完成的事项,持续巩固纠治成果;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加压督促督办、持续跟踪问效,确保专项纠治工作取得长久实效,避免出现“宽、松、软”问题。
三是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宣传节点,制作形式多元的统计法治宣传产品,采用多种方式大力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形成支持统计、维护统计、保障统计的良好环境。将统计法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列入统计系统各专业年定报会、报表布置会培训内容,组织线上辅导和线下“三新”统计员业务培训,加强对部门统计、基层统计的分类指导,分阶段实现培训教育全覆盖。
四是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坚持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发动全市统计执法力量,综合利用“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等方式,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法对违法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加大对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力度。积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作假的法治震慑。
五是强化各类监督有机融合。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纪律监督、组织(人事)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协作配合机制,统计机构及时向巡察机构提供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统计监督、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和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问题线索。切实做好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关于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移送和处分处理建议工作。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机制,探索由市委巡察办联合市统计局建立巡察与统计工作协调机制。多措并举,努力形成全市各区各部门齐抓共管、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强大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