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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珠海市环境质量状况(修订)

        撰写时间:2021-03-25 16:11 文章来源: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一、大气环境

          2017年,珠海市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进行监测,全年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9.0%,较2016年下降5.5个百分点;全年有效监测天数共362天,其中:优157天,良165天,轻度污染33天,中度污染7天;优良天数共计322天,较2016年减少24天。 

          (一)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年均值为7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22.2%。

          (二)二氧化氮

          二氧化氮年均值为32微克/立方米,与2016年同比持平。

          (三)可吸入颗粒物(PM10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43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上升2.4%。

          (四)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年均值(按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统计)为1.0毫克/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9.1%。

          (五)臭氧

          臭氧年均值(按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统计)为160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上升11.1%。

          (六)细颗粒物(PM2.5)

          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30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上升15.4%。

          (七)城市降水

          降水pH值范围在4.04~6.53之间,pH值年平均值为5.13;酸雨发生率为47.8%,较2016年上升1.0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

          水环境主要包括地表水、近岸海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2017年水环境质量处于较好水平。

          (一)前山河

          2017年前山河两河汇合口断面、前山码头断面、石角咀水闸断面和南沙湾断面的监测项目年平均浓度值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与2016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二)黄杨河(鸡啼门水道)

          2017年黄杨河(鸡啼门水道)尖峰大桥断面和鸡啼门大桥断面的监测项目年平均浓度值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与2016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三)磨刀门水道

          2017年磨刀门水道布洲断面和珠海大桥断面的监测项目年平均浓度值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与2016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四)虎跳门水道

          2017年虎跳门水道河口断面的监测项目年平均浓度值均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与2016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五)近岸海水

          2017年开始,我市11个近岸海水国控监测点位为国家事权,根据共享数据显示,第一、二类水质比例为18.2%。

          2017年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2个省控监测点位开展常规监测。2个点位的监测项目年平均浓度值均超过《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相应类别标准,其中1个点位水质为劣四类(点位功能区类别为第三类),1个点位水质为第四类(点位功能区类别为第二类),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水质状况与2016年相比明显变差。

          (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2017年大镜山水库、竹仙洞水库、杨寮水库、平岗泵站、广昌泵站、黄杨河泵站、乾务水库、竹银水库和竹洲头泵站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项目年平均浓度值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达标率与2016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三、声环境

          2017年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与2016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一)区域环境噪声

          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5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0.7分贝。昼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评价结果为较好。

          (二)道路交通噪声

          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与2016年相比下降0.6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结果为好。

          (三)功能区噪声

          2017年1、2、3、4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昼间和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与2016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年度

        1 类区

        2类区

        3类区

        4类区

        Ld

        Ln

        Ld

        Ln

        Ld

        Ln

        Ld

        Ln

        2017年

        50.3

        42.5

        51.9

        45.6

        57.8

        51.0

        64.0

        52.7

        2016年

        46.0

        38.8

        54.8

        47.7

        58.2

        48.0

        66.3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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