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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解读

        撰写时间:2022-02-23 10:59 文章来源: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打造全国生态文明新典范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

          珠海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是向世界展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珠海发展,2018年视察广东时亲临珠海,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开始就要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始终要不忘初心,让横琴充满创新发展活力,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为珠海集中力量“二次创业”指明了绿色创新的发展方向。2021年3月印发的《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对珠海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新典范”的重要战略定位,要求“到2025年建设生态型智慧型宜居城市取得显着成效,到2035年建成知名生态文明城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为珠海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必须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定力,谋划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走在最前列的奋斗姿态打造全国生态文明新典范。

          二、《规划》的主要特点

          战略引领,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历史机遇。面向珠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战略目标,对标对表全市2035远景目标,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四区”叠加战略契机,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全国生态文明新典范为导向,巩固提升“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抓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着力防范环境风险,全领域、全地域、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问题导向,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向“深入”发力。当前,珠海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生态环境治理短板仍然存在,生态环境质量对标国内一流水平和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目标仍有较大差距。臭氧污染浓度呈上升态势,已成为影响AQI达标率的关键因素。地表水环境断面稳定达标难度较大,前山河流域存在雨污混流、面源污染和底泥污染等问题,石角咀水闸国考断面水质尚未实现全年稳定达标。近岸海域水质受河口地区污染物入海量大、洋流输送等因素影响,优良点位比例偏低。针对这些突出问题,要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向“深入”发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

          厚植基础,突出珠海生态环境特色示范。珠海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城市,生态资产丰厚,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全国领先,生物多样性丰富,横琴湿地公园等城市生态斑块为粤澳人民群众提供诸多优质生态服务。“十四五”时期,要厚植珠海优良生态本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治理,力争在PM2.5浓度、臭氧浓度、美丽海湾建设等关键领域实现引领,为全国生态文明新典范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先行,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PM2.5浓度稳定达到或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目标;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显着改善;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提质升级,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建设生态型智慧型宜居城市取得显着成效。

          到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国领先,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生态文明城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四、《规划》提出的“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力点

          《规划》秉着系统谋划、点面结合的原则,提出“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个着力”。

          一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快绿色低碳技术革新,重点加强产业、能源、交通、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碳排放控制,构建与“一核双中心多组团”的区域发展格局相匹配的“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继续推进生态系统服务价值(GEP)核算工作,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全国。加强大气工业源、移动源和面源精细化管控,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防控,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全国。统筹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全面消除国考断面控制单元内劣Ⅴ类一级支流和区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建成265.3公里碧道,打造一批美丽河湖。陆海统筹加强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实施总氮控制,示范建设5个美丽海湾。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治理,确保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快建设“无废城市”,打造2个示范“无废园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现行政村全面达到省定美丽宜居村标准。

          三是系统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打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坚持系统观念,严格保护以“一条滨海廊道、三支蓝色水脉、六大绿色山系、百座生态岛屿”为主体自然生态安全格局。推进“千里绿廊”、横琴国家级湿地公园等重大工程建设,保护红树林、海草床等重要生态系统。强化人口密度、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和滨水岸线、山脊线、天际线“三度三线”立体管控,推进建设“公园之城”。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应急,切实维护环境安全与健康。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新污染物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将环境治理与人民群众健康结合起来,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五是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以改革的思维、开放的态度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创新完善环境管理政策体系。全方位提升监测、监管、执法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将珠海打造成为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未来特征、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窗口。

          六是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擦亮特区生态文化品牌。在全社会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大力弘扬以广府文化为主体的特区生态文化,更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大环保格局。

          七是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推动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率先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地区开展大气联合治理、跨界水体保护、海洋联合监管和自然生态保育等方面合作,深化绿色低碳领域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共建,推动更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打造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的重要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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