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市司法局于7月5日通过登报、门户网站等方式就《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共收到1类意见,其中采纳0条,部分采纳0条,不采纳1。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反馈如下:
有意见提出,草案规定“国有企业代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应当采取集体议事法定标,由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实践中,国企参与的招标项目众多,全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实际操作存在困难。
不采纳。草案该条款仅对国有企业代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做出要求。通过调研,认为国有企业代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项目数量有限,由法定代表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实践中可以实现。
珠海市司法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