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我局就《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订案征求意见稿)》通过门户网站、珠海特区报等途径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主要收到3条意见,其中采纳3条,部分采纳0条,未采纳0条。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反馈如下:
1.有意见提出,将第二十三条“个体经营者”修改为“个体工商户”。
采纳。根据该意见修改。
2.有意见提出,将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的“自然资源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采纳。根据该意见修改。
3.有意见提出,法律责任部分按照法条规定的义务的顺序进行行文,目前行文顺序有些混乱。
采纳。调整法律责任章节条款顺序。
珠海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