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珠海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牢牢把握助力珠海“二次创业”加快发展以及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工作大局,根据各区特点、群众需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打造形成“一区一品牌”法律服务工作特色,为探索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注入法治元素。
一、因地而制,打造法律顾问服务“品牌化”。香洲区司法局针对该区作为珠海主城区,社区集体经济是该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经济力量的特点,积极协调、大力支持社区律师担任股份合作公司的法律顾问,为社区股份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斗门区司法局结合该区“村”多的特点,着力发挥法律顾问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动法律顾问积极审核把关农村承(发)包合同、参与农村股改工作。金湾区司法局结合本土律师各自擅长的领域进行优势互补,形成团队力量共同服务村(社区),创建了律师团队服务的新模式。高新区根据区域内学校多、学生多的特点,积极开展以学生为主角的法治宣传活动。横琴新区针对珠港澳三地法律制度差异,积极为港澳企业和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二、因需而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格化”。香洲区司法局主动上门,推动区内58家股份合作公司有36家社区股份公司聘请社区律师担任股法律顾问,另外22家公司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19年5月至今,社区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47份、涉及金额1.4亿余元。斗门区进一步完善农村“三资”平台建设和农村土地承(发)包合同管理各项工作机制,规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必须列席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承(发)包方案会议,土地承(发)包合同必须由村(社区)法律顾问出具审核意见后,各镇三资办方可作立项处理,从源头上、机制上预防和解决农村治理的各项问题。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细化股改方案,推动斗门区农村股改顺利完成,助力斗门区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横琴新区通过理清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路径,为建设覆盖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摸索出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有力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迈进,积极为港澳企业和港澳居民提供法律服务。高新区创新青少年、高校生普法新路子,通过吸收专业律师、高校师生、社会组织等专业资源,构筑了政府主导、学校实施、社会力量协助三位一体的联动普法新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多渠道开展青少年、高校生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因适而推,实现律师团队服务“普及化”。金湾区创建律师团队服务村(社区)新模式,当主值班律师因开庭等原因无法按期值班时,由团队律师及时补位,确保服务不缺位,减少因变更值班时间给群众带来的不便;当遇到村(社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则由服务团队共同研究解决增强审查把关的专业性;由具有教师经验、擅长讲座授课的律师包揽服务团队的所有村(社区)的法治宣传讲座,将法律知识融入典型案例中,为群众生动讲解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受到群众热烈欢迎,法治宣传效果整体提升。珠海市司法局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该做法推广复制到全市各区应用,推动全市328个村(社区)建立律师团队服务村居的新模式,实现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