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代先生从拼某某购物APP的一家通讯数码店下单一部OPPO手机,购买时商家承诺“假一赔
网购OPPO全新正品手机却发现是假冒侵权产品
卖家不同意退还货款并拒绝十倍赔偿
卖家辩称,销售的手机有合法来源,其是通过正规合法途径购进,并非假冒商品;代先生仅将手机后壳、外包装盒及配件进行鉴定,但这些都可以人为更换,代先生此行为属于恶意诈骗,并且鉴定单位不具备鉴定资质,法院应将内部配件重新指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同
卖家还认为,代先生要求假一赔十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赔偿上限,法院应驳回代先生要求假一赔十的赔偿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令卖家退还货款以及十倍价款赔偿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通过“拼某某”网络平台,代先生在陈某开设的奥某莱通讯数码店铺购买涉案手机并支付货款,陈某
卖家陈某在代先生购买涉案手机时承诺“涉案手机为全新正品”、“若收到商品是假冒品牌,可获得十倍赔偿”等,这些均构成双方买卖合同的部分内容。陈某应依约提供相应的产品,但陈某交付给代先生的涉案手机经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鉴定为非正品、为假冒产品。代先生购买与收货过程均有视频为证,从中可以看出代先生购买的产品包括手机后壳、手机外包装盒、配件等与代先生送交鉴定的产品情况完全一致。而且,手机内存IMEI码具有唯一性与不可更改属性,代先生当庭调出涉案手机内存IMEI码与其购买与鉴定时的IMEI码均为860079046393537。上述事实表
卖家陈某的行为违反了“全新正品”的承诺,构成严重违约与欺诈,导致代先生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代先生要求退还货款2628元,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法院予以支持。陈某
虽然双方约定的十倍价款欺诈赔偿金高于法定的三倍价款赔偿金,但法律并不禁止买卖双方对赔偿金额自由约定,约定的欺诈赔偿金高于法定赔偿正是契约自由精神的体现。因此,卖家陈某作出的“若收到商品是假冒品牌,可获得十倍赔偿”承诺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对代先生要求陈某赔偿价款十倍即2628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也予以支持。
最终,香洲法院判决卖家陈某退还代先生货款人民币2628元并赔偿代先生人民币26280元。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欺诈行为的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的三倍,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条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案中卖家承诺“假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