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发改项〔2021〕4号
横琴新区党委、管委会,各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珠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附件:珠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7日
相关稿件:关于《珠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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