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九条“按照规定程序经过两次招标失败的”而不进行招标,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政府投资项目因两次招标失败申请不招标核准,需要提供市招标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两次招标失败报告;市招标办对两次招标文件的备案意见和两次招标文件。企业投资项目由项目单位自主确定,无需报招标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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