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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珠海市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表时间:2021-12-29 09:25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珠海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财政和推进税制改革为中心,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珠海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主动服务,深化改革、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一是建立组织架构,发挥领导班子领学促学作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解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内容,带头推动学习走深走实。二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平台等方式,有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三是创新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依托市财政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建主题宣传阵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邀请讲师解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决议中全面依法治国部分内容。发挥新媒体快捷、高效作用,在局微信公众号转载习近平法治思想文章,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入心入脑。

          (二)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一是积极推动打造智慧财政平台。“数字财政”系统于今年5月1日在珠海顺利上线,通过市、区、镇协同推进,实现了我市各级财政核心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以及全市财政业务的数据集中。二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项目库管理,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理念,实行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加强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平台的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全面落实大事要事部署。三是完善直达资金管理制度。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范围,不断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优化分配流程,有效对接资金供给和需求,资金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精准落实。四是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按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改革,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五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继续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提前储备新增债券项目,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工作力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六是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对《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提升和细化了主管部门的资产处置权限和审核要求,完善了资产处置内部程序,明确了有偿转让竞争性交易方式处置规则等,有助于优化我市国有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提升财政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开展“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建设,创新支付模式,实现财政资金“极速直达”。平台于7月8日全省率先试点上线,涵盖资金申报、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全过程,同时满足补贴受众、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三方使用需求。实现了财政补贴政策公开透明、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有力保障了受惠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入推进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珠海市远程报账系统二期于今年11月正式上线运行。按照“谁使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市直预算单位会计主体责任,以“风险提示”为核心,打造强服务、强质量、强监督、强分析、强队伍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模式,优化财政管理效能。三是完善财政投资审核制度。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材料和设备市场询价指导意见》,为政府投资项目询价工作提供指导。拟出台《珠海市补公项目建设成本清算工作指引》,以规范我市城市更新补公项目建设成本清算工作,保障公共利益,明晰各部门工作职责,该指引待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市财政局执行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成立减税降费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政策落地。1—9月,我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达到46.34亿元。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启动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实现公开招标、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从项目委托至合同签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处理。印发了《珠海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从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助企优惠政策等八个方面助力营造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依法开展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确保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五)开展法治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一是推进财政干部法治教育常态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于年初印发《珠海市财政局2021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查,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二是开展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为全体职工购买《预算法实施条例解读》学习读本,组织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培训,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业务的指引作用,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三是更新行政执法人员知识结构。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2期和执法资格考试。四是举行宪法集体宣誓仪式,争当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扞卫者。五是充分落实全市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现场庭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六)加强合法性审核,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监督和管理。一是认真办理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市委办转来的党内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研究,依法依规及时提出回复意见。二是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或司法局、立法机构发来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从财政角度仔细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三是严格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按司法局要求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

          (七)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作用,预防决策法律风险。一是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制度。由协议律师每两周一次到市财政局现场提供服务,并按要求实行政府法律顾问人员名单备案和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制度,保障市财政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二是做细做实法治服务。在规范性文件审核、国有资产划转、政府债务管理、政府合同、行政应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事项上提供法律支持,为财政工作保驾护航。三是加强内部法律专业队伍建设。把学法懂法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打造一支强有力的专业化队伍。

          (八)深化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和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透明预算”和“阳光财政”,加快互联网财政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高财政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财政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三是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研究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自觉接受审计和配合审计工作,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

          (九)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适时开展对财政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公开,促进财政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营造财政法治良好氛围。一是我局于年初制定了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把落实好“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搭建以案释法工作平台,印发《“以案释法”政府采购诚信宣传专刊》6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各方当事人进行广泛宣传。三是积极参加“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开展法治宣传进新村社区活动,走入基层,贴近群众,发放财政宣传资料、为市民解答咨询。开展“依法采购,诚信代理”普法宣传,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宣讲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听取意见建议,推动代理市场共享共建。四是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最新财政惠民政策、推送法律宣传文章,通过张贴海报、电子显示屏播放法律标语等形式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五是依托新媒体,联合香山网开展“学法用法,你我同行”法律知识线上有奖问答活动两期,宣传《民法典》、《个人所得税法》,通过趣味答题抽奖的形式,广泛发动和吸引财政干部职工、社会群众近8000人次参与了答题活动,增强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了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其余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财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推进、督促。二是科学规划,明确任务。认真研究并制定了《珠海市财政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整个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并下发局内各科室和代管、直属单位贯彻执行。三是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推动实施《珠海市财政局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五是抓好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相关法治宣传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不足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有关要求,我局2021年在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地方,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提高领导干部财政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上还有待提高;二是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在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中,普法的形式创新不足;四是在规范性文件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和跟踪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聚焦财政主责主业,抓好收支管理,坚持依法理财,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财政资金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二是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最大程度简化办事程序,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全局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四是加强法治教育及宣传,着力提升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素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


        珠海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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