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粤C60673等505辆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详见附件)。为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依照《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现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车牌号码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公众网站上进行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超过有效期的《道路运输证》属失效证件,现责令相关业户立即对《道路运输证》超过有效期的道路运输车辆停止营运,并尽快到我局办理车辆年度审验,逾期将依法处理。今后,我局将定期对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公布,并对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附件:逾期未年审道路运输车辆统计表(截至2023年1月31日)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