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共有29家超过180天未按要求投放营运车辆(不含挂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业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对上述29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连续180天未投放营运车辆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户清单(截至2023年1月31日)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