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民航局《关于调整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政策及做好清算工作的通知》(财建〔2022〕142号)精神,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对航空公司提交的6月4日至7月20日补贴资金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三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我局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核实处理。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附件:珠海市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资金(6月4日至7月20日)审核情况表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1日
(联系人:王辉,0756-260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