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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0220286号提案答复的函

        郑焕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乡村产业投入力度的提案》(第20220286号)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财政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以财政投入为主的保障机制

        市级财政资金安排始终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中之重”予以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推动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预算内资金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年初部门预算方面,2022年市级财政安排乡村振兴资金7.34亿元(含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相较去年同期同口径5.06亿元增加2.28亿元,增长45.06%。其中用于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类的资金5.04亿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68.66%。新增债券资金方面,2022年向省申报专项债券项目珠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需求5亿元,已纳入省政府审核通过的专项债券清单。政府投资计划方面,安排4.13亿元用于“四好农村路”、斗门区涉水治污、现代种业发展中心配套工程建设。上级转移资金方面,2022年截至目前已收到上级转移资金支付资金1.14亿元,主要用于渔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粮食安全生产等方面。

        近期,拟出台新增稳定粮食生产的激励措施,预计市级财政年增加投入3500万元。今年还计划重新修订出台我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办法,大幅提高补贴标准,预计新增资金安排1亿元。

        (二)以资金效益为核心的多重谋划

        为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乡村产业发展政策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目前,正推动农业产业政策下放至区,致力做到“应放尽放”,赋予各区更大的统筹资金的自主权。对于农业产业发展类资金,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结合市财政局即将出台的《珠海市市级产业扶持资金管理模式调整方案》,采取“规模总控、绩效优先、竞争奖励”的原则补助给区,将目前达到下放成熟条件的农业保险、现代农业产业园、乡村产业扶持政策下放区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采取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的模式补助给区,原则上分两次拨付,各区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后可申请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50%,项目竣工(交工)验收后据实申请补助余款。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库常态化储备管理,单独制定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指标体系,加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

        (三)以政策扶持为导向的多元投入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市财政把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作为财政支持“三农”工作的重要着力点,通过扶持政策引导资金安排向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倾斜。目前,我市正在实施的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有《珠海市关于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珠海市关于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乡十条”)、《珠海市关于推进“菜篮子”建设方案》、《2021-2023年珠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相关建设扶持方案等,有效带动社会资本的投入。2022年1月,市政府印发《珠海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将进一步优化服务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强化园区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为产业园区“量身定制”贷款政策和贷款产品。我市以第一产业的主导行业的养殖渔业为突破口,调动金融保险公司,制定贴近珠海实际的渔业保险方案,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的《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方向)实施细则》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项目补贴、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贴、上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评选获奖项目奖励。累计安排了市财政专项资金5464万元,大力推动珠海乡村旅游产业发展。

        二、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情况

        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经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筹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二次分配。为做好专项资金管理,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将制定相关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对原资金管理模式做了优化调整,健全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是建立项目入库评估机制。坚持“先谋事再排钱”,对照中央、省考核指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农业产业发展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两大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常态化开放、动态储备,由区在市级项目库中审批实施项目。同时成立项目入库评估小组,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部门评审、区级确定”的入库流程并报市农业农村局评审小组评审,确保入库项目高质高效。

        是成立专班加强督查。在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乡村振兴专班资金组,专职负责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管理,定期开展项目推进情况和跟踪资金支出进度,去年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督查。

        三、解决乡村产业发展问题的工作思路

        (一)关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问题

        一是集中财力办大事。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区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资金,集中财力用于补齐农业农村领域短板弱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提升,推进连片鱼塘生态化改造和美丽渔场建设,开展农村围内水利泵站和农田设施建设项目,将资金用在基层最迫切、最突出的项目上,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好”,避免出现“钱花了,效果不明显,群众仍不太满意”的情况。二是高质量谋划储备项目。当前政府专项债正成为弥补扩大“三农”投入的重要渠道。市业务主管部门牢牢抓住政策机遇期,积极主动入位,推动增加专项债券用于农业农村的规模。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园区、文旅创新等多业融合,做好高质量项目谋划储备。三是管好资金出实效。通过制定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资金的分配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关于“产业扶持政策完善”问题

        落实区级主体责任,按照《珠海市市级产业扶持资金管理模式调整方案》文件精神,将产业扶持政策下放区级,将目前达到下放成熟条件的农业保险、现代农业产业园、“乡十条”扶持政策下放区级实施,明确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制定更加贴近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需求的乡村产业政策,市级通过“规模总控、绩效优先、竞争奖励”的原则将市级资金补助给区。

        (三)关于“现代农业产业园企业主体不足”问题

        根据《珠海市现代农业产业园2021-2022年市财政资金使用指引》,市财政两年将投入1.6亿元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平均每个每年从1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区财政按一定比例落实配套资金(金湾区按市区比例1:1、斗门区按市区比例7:3),非公益类项目要求社会资本投入比例至少达到财政资金投入量的1.5倍。在足额配套区财政资金的情况下,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区充分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鼓励国有企业充分发挥资源多、平台高和整合能力强的优势,由政府搭台、企业参与、企村结对,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盘活资产、搞活资源、发展产业等支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

        专此函达。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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