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用水总量核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水务局的统一部署下,市水资源中心圆满完成2022年度珠海市用水总量核算工作。
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水资源中心认真组织技术人员研学《用水总量核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广东省用水统计调查 制度实施工作指引(第二版)》等相关文件,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对全市4个大中型灌区、9个公共供水企业、23个自备水源工业取用水户、12个自备水源服务业取用水户、2个典型小型灌区、1个典型畜禽养殖场、1个典型鱼塘取用水户、4个典型建筑业取用水户、4个典型城乡环境用水户严把取用水统计数据质量关,结合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和日常监管对各区上报的数据逐一复核,全市用水总量成果数据通过省厅认可,做到数出有据、数出有源。
下一步,市水资源中心将继续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进一步优化用水总量核算工作,推进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各项要求,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