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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珠海市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执法监测年报

        撰写时间:2021-04-13 09:10 文章来源: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一、监测概况

          2020年,根据《关于加强全省生活垃圾处理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4〕27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生活垃圾处理企业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18〕327号)有关要求,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重点监控企业开展执法监测,监测范围主要是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环办〔2017〕39号)名单中的企业、生活垃圾处置及医疗废物焚烧重点监控企业,包括8家废水重点监控企业、4家废气重点监控企业、14家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3家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16家污水处理厂、2家生活垃圾处置企业、1家医疗废物焚烧企业。

          二、监测项目

          根据《2020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等要求,排污重点监控企业执法监测的监测项目,按照执行的排放标准、环评及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等要求确定。

          三、监测频次

          根据《2020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等要求,监测时间和频次根据生态环境监管需要确定。对于监测超标的排污企业,适当增加监测频次。排污重点监控企业执法监测每年至少开展1次,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置及医疗废物焚烧重点监控企业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

          四、监测结果

          2020年,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按计划完成执法监测工作,完成率为100%。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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