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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锚定服务“产业第一”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全力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今年9月,市司法局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局党组成员和干警职工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4次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印发《中共珠海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报告会、专题培训班、“法先锋学堂”“法先锋青年说”等载体,组织全局干警职工认真研读报告原文,谈体会、理思路、明措施、抓落实。聚焦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开展20项“深调研”。在局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载体设立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贯彻情况。充分发挥珠海司法行政“法先锋”文化品牌效应,履行普法宣传职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督察工作重点,推动市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常态化课程教学体系。深入推进并系统梳理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十一个坚持”方面的工作亮点和成效,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一是当好学习贯彻“领头雁”。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3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4次、专家辅导会4次,认真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的学习。带头为全局和所在支部上党课,深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及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基层一线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既做实干家,又做宣传家。二是全面部署督促落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组织制定《珠海市司法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协调处理机制》等工作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四是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邀请高校教授对局全体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水平。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建设调研。带队赴各区司法局和功能区司法所调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详细了解基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并要求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由分管局领导跟踪落实,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推动形成法治政府建设最大合力。

        三、落实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法治珠海建设实现新发展。推动出台《法治珠海建设规划(2021—2025年)》《珠海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明确要求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绘制了珠海法治建设五年规划图。统筹全市18个单位参与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珠海连续5年获评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优秀”等次。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合作连续四年发布《珠海法治蓝皮书》。推出2022年七件法治实事项目。推动府院联动工作,组建“八个专项团队”,聚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法治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秉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理念,制定法治保障大湾区和合作区建设十项举措,组建6个业务工作对接组,与合作区法律事务局、省政府横琴办政法工作处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推动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改革为国内首家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注册制事业单位,与合作区共商共建共享法律服务平台。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在推动粤港澳规则衔接和体制机制“软联通”上提供制度创新经验。设置“立法直通车”项目,涉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改革创新、珠澳合作开发横琴的立法项目随报随审。全面梳理涉及原横琴新区9部专门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规、规章涉及横琴的条款,根据合作区的需求适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汇编澳门法律制度约250万字,为社会公众了解澳门法律制度提供便利,为研究粤澳两地制度差异、推动两地规则衔接提供参考。

        (三)做好“产业第一”法治服务保障,助力珠海高质量发展。出台法治服务保障“产业第一”10项措施和助企纾困20项措施。推动出台《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珠海经济特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规定》《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7部关系企业发展和权益保护的经济特区法规。建立涉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11个,开通涉企规范性文件审查“绿色通道”,今年共审查涉企规范性文件30件次,为其他涉企政策出具法律意见40多件次。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为市政府决策优化工业用地供地审批权限等重大产业发展保障措施做好法律论证服务,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保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进出口企业“法治体检”专场活动、外贸企业进出口政策宣讲暨涉外经营合规风险防范及应对培训、珠海市中小企业员工培训“百万行”暨服务“产业第一”普法行专场活动等系列惠企助企活动。在全省率先建立工业园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上线服务“产业第一”普法行动企业预约平台,为我市企业提供便捷专业的定制化精准普法服务。

        (四)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结出新硕果。建立督察、反馈、整改、通报、督办“全链条”工作机制,紧盯督察发现的问题“挂牌督办”“限时整改”,扎实做深做细法治督察“后半篇文章”。广泛发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出“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库”品牌,发布“2022年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大创新实践案例”。珠海市行政复议全方位综合改革的率先实践,荣获“广东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聚焦营商环境、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起草、审查法规草案11部、规章草案10部。优化规范性文件年度分析通报机制,开展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修订完善《珠海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实现珠海首次由副市长作为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今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4%,远高于我市历年水平和全省平均值。推进行政复议“全城通办”,获评司法部“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完成市政府第八届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强化市政府依法决策专业支撑。全面推广应用珠海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专项整治。

        (五)加大优质法律服务供给,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推动出台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今年全市新增培育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有序推进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组织开展珠海市第五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市司法局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不断深化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今年以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线下服务3.7万余宗、线上服务约1.5万宗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近1.4万件,全省万人法律咨询服务热度指数,珠海位列全省各地市之首。加强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召开珠海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全省建立起第一家社区矫正大学生志愿者队伍,案例选编受到司法部表彰。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全市社矫管理继续保持“零”脱管、“零”漏管,社矫对象在矫期间“零”再犯罪率,全市社矫对象“四个确保”目标全部落实。筑牢场所疫情防控、安全稳定“铜墙铁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连续19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六无”戒毒所。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治建设的能力和前瞻性还存在差距;涉港澳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涉企法治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还有待加强等。

        五、2023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珠海、法治珠海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更精准的制度供给、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认真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强化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和跟踪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优化完善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做好年度述法工作,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及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推动落实。做好《珠海法治蓝皮书》第五卷的编撰,办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成效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市谋新篇、开新局的工作实效。

        (二)强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法治服务。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完善“立法直通车”制度,持续推进珠澳港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全力推动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珠港澳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探索打造国内“跨法域”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搭建律师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发挥联营律师事务所等优势,不断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延伸珠澳法律援助领域深度合作,探索建立合作区法律援助核查互认机制。

        (三)聚焦“产业第一”贡献法治力量。聚焦服务产业发展重点措施出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重大产业项目落地、5.0产业新空间的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不断推出法治服务保障产业发展新举措。加快推进涉产业发展相关重点领域立法,提前介入并强化对产业政策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确保产业发展于法有据。全面推广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四)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法治督察机制创新及成效运用,持续擦亮法治建设地方品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智囊”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拓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构建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

        (五)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深化宪法学习宣传,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高质量实施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化珠海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律道”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宪法与基本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加快推进公证体制机制创新优化,进一步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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