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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发展改革部门,各粮油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按照“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的原则,我局拟在全市粮油销售、粮食加工、运输企业中开展2022年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申报实行自主原则。经认定后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行平急结合,平时按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应急保供时承担各项应急任务。

          (一)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珠海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粮食、食用植物油、面粉的加工、供应和运输企业。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信誉,无违法经营行为;

          3.生产的经营粮食产品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近一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在抽检抽样中未出现不达标的情况;

          4.生产经营环境符合要求,严格落实污染防护有关规定,相关措施和设备能够确保粮食不受到污染;

          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近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二)粮食应急储运企业应具备符合粮食运输条件的运输设施、设备,其中自有运输车辆5台以上,核定载重量25吨以上。

          (三)粮食应急配送中心应具备较强的成品粮配送能力,有满足配送需要的运输和装卸设施,有满足配送业务需要的厢式密闭运货车辆及停车场,有必要的叉车和运输机械等装卸设施。其中粮食库房仓容1000吨及以上(或油罐罐容200吨及以上),日运输能力15吨及以上,自有车辆日运输能力10吨及以上,有一定的成品粮油自有库存。

          (四)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应以经营粮油产品和居民日用消费品为主,销售的商品均应明码标价,具备与经营商品和规模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柜台,经营场所内装修简洁,店内通风、明亮,营业面积、仓储能力和库房条件满足应急供应需要;配备经营需要的网络及通讯等设施。在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上定期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

          (五)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粮食应急加工能力(稻谷日处理能力200吨或小麦日处理能力300吨及以上),以及小包装粮油生产能力;具备生产、储存合格产品所需的公司设备、检化验仪器、检化验能力和一定的储存、运输能力;从业人员具备岗位所需的国家职业资格;在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上定期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交申请报告(盖公章),如实、准确填写《珠海市粮食应急保障网点认定登记表》,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粮食应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符合粮食运输条件车辆清单(含车牌号、载重量)等。

          2.粮食应急配送中心:《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珠海市应急配送中心情况表》、自有粮食运输车辆清单(含车牌号、载重量)、粮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3.粮食应急供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粮食应急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加工能力说明(含加工流程图文材料、年度产能产量计算方式、加工设备规格型号等)、粮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调控布局的实际需要,经信息核实和实地考察,择优进行认定。

          (三)经认定的企业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签订《珠海市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授予统一制作的牌匾。

          请各区协助将本通知发至相关企业,动员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请有意愿加入或继续承担粮食应急保障任务的企业于2022年11月10日前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申请,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粮食和物资储备科(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5号楼6楼)。

          特此通知。

          附件:1.珠海市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范本)

          2.珠海市粮食应急保障网点认定登记表

          3.珠海市应急配送中心情况表

        珠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1月2日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213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