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概算调整)办事指南
l 事项类型
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l 受理范围
本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的概算审批(备案)。
l 受理条件
1. 调概原因:项目建设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导致原批准(备案)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和自然灾害等因素。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因素包括财务税收、金融、产业调整、安全环保等,同时包括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
2.调概时点:项目实际完成投资超过原批准(备案)项目概算总投资的百分之八十及以上。
l 申请材料
1.概算调整申请文件,包括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概算调整的主要原因、概算执行情况、预备费使用情况等。
2.概算调整文件,包括概算调整对比表、概算调整依据、设计文件及计价文件等。
3.项目主管部门对概算调整出具的审核意见。
4.与概算调整有关的预算、招标及合同文件。
5.已结算的单项工程提交结算资料。
6.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如有则提供)
责任科室及电话
名称: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楼91、92、93号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07室
电话:0756-2538301
l 审核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申请→受理→初审(并委托评审)→上报市政府批准→审批→获取审批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该事项暂时无需线上申请办理。
l 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无。
承诺办理时限: 5工作日(不含评审、上报时间)。
l 许可收费
不收费
l 设立依据
1. 《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二号)。
2. 《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珠发改〔2018〕12号) 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
l 投诉电话
0756-2227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