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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决算
        关于珠海市2017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8-08-08 12:49

        ——2018724日在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珠海市财政局局长  周 昌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珠海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市财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谋划,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支出结构,有效发挥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

        2017年,4个非建制区预算首次提交市人大审议,为此,2017年市本级决算包括市直及4个非建制区数据。汇总市直及4个非建制区决算,2017年,市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78,163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2,486万元;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92,851万元,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98,572万元;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2,869万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102万元。

        鉴于4个非建制区均实行一级财政管理,重点向市人大报告市直决算情况。(各非建制区决算详见附件23-26

        一、2017年市直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2017年,市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5,076万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43,761万元的42.8%(剔除保税区收入32,602万元后,占比为41.7%),为年初预算的102.3%,完成调整预算的104.1%,同比增长11.4%(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25,92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97,68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52,400万元,调入资金391,34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600万元,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1,533万元,上年结转安排54,697万元后,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58,259万元(详见附件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5,076万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税收收入920,3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同比增长1.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8.43%。其中:

        增值税327,2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9%,同比下降6.9%。其中:国内增值税157,780万元,同比增长10.3%;免抵调增增值税77,785万元,同比减少9.8%;改征增值税91,669万元,同比下降25%。主要是减税政策的实行以及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链条增长。

        企业所得税180,4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27.8%。主要是上年度产业发展良好,汇算清缴增收较多。

        个人所得税44,7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同比增长16%。主要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工资薪金所得增长较快。

        契税117,3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3%,同比增长9%

        2)非税收入424,6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0.6%,同比增长40.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1.57%。其中:

        专项收入115,6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8%,同比增长106.1%,主要是计提教育资金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增加。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3,6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2.7%,同比减少37%。主要是:2017年落实国家、省收费减免政策,取消住房交易手续费、堤围防护费等收费项目,减收7,930万元;教育收费从国库管理调整为专户管理,影响8,968万元。

        罚没收入115,0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80%,同比增长176%。主要是一次性用海罚没收入增收。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1,5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9%,同比减少35.7%。主要是利息收入同比减少。

        其他收入124,7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2.5%,同比增长29.3%。主要是清缴以前年度结余。

        上级补助收入325,923万元,具体项目为:

        1)体制性返还收入150,604万元。其中:增值税、消费税税收返还30,80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33,61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9,910万元,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共享四税基数31,615万元,增值税收入划分体制调整返还基数44,664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4,888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6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8,223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4,986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544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22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2,10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4,50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32,448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98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0,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2,076万元、国防类73万元、公共安全类1,726万元、教育类2,402万元、科学技术类21,10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1,2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347万元、医疗卫生类3,173万元、节能环保类1,065万元、城乡社区类340万元、农林水类3,127万元、交通运输类12,33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类50,374万元、商业服务业类3,034万元、住房保障类5,676万元、其他1,357万元。(详见附件7

        下级上解收入197,687万元,主要包括:市垂直管理单位人员经费61,382万元、税收上划基数20,747万元、高栏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库调整税费上解18,800万元、企业迁移税收基数17,784万元、保税区国地税收入11,180万元、工业园国地税收入5,796万元、饮用水源保护区补偿资金5,737万元等。

        债务转贷收入352,400万元。全部为置换债券转贷收入。

        调入资金391,343万元。主要是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支出情况。

        2017年,市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8,36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8.1%,完成调整预算的91.3%,同比增长5.7%。加上债务还本支出383,43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1,55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18,103万元,债务转贷支出50,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8,162万元后,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899,626万元(详见附件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8,368万元,主要项目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6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1%,同比增长122.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税收收入未完成预算导致支出出现结余以及部分人才专项资金反映为补助区支出。增幅较大主要是上年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盘活存量资金导致上年基数较低。

        2)公共安全支出321,9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1%,同比增长4.9%

        3)教育支出222,8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同比增长17.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教育水平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以及金湾一中建设费用约2.4亿元反映为对各区补助。

        4)科学技术支出72,5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9%,同比减少8.6%。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以及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1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5%,同比增长35%。增幅较大主要是市民艺术中心建设经费以及广播电视台支出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0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6%,同比增长29.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救灾复产资金调整为补助区支出。增幅较大主要是应对台风“天鸽”,市直救灾复产支出增加。

        7)医疗卫生支出90,2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同比增长5.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公共卫生水平资金约0.8亿元反映为对区的补助。

        8)节能环保支出12,6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3%,同比下降50.4%。降幅较大主要是污水污泥处理费按规定转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7,0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8.1%,同比下降17.1%。主要是港珠澳大桥建设资金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减少。

        10)农林水事务支出79,8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5%,同比下降13.1%。主要是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助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减少。

        11)交通运输支出72,8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8.5%,同比增长51.7%。主要是成品油价格补贴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4,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0%,同比减少78.4%。未完成预算及降幅较大主要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盘活存量资金冲减该科目支出约3.2亿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6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5.9%,同比增长0.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外贸发展专项资金1.1亿元调整为补助区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11,9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9%,同比增长92%。增幅较大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

        15)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7,2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同比增长1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8,36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试编)如下:工资福利支出436,3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5,0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48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93,615万元,债务利息支出67,13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68,9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682万元。(详见附件4

        2017年市直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7,679万元,同比下降2.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106万元,较上年增长14.1%,主要原因:一是我市经国家贸促会批准,举办了首届“中拉博览会”,为加强两地互通往来,本年度出访拉美团组较多;二是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倡议目标,加大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力度,2017年安排筹备设立我市驻外经贸代表处团组较多;三是本年度临时配合上级部门执行特殊任务的团组较多,在外停留时间较长,导致费用较高。公务用车购置费736万元,较上年增长0.2%,主要由于2017年各相关单位经审核报废更新车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略有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0万元,较上年下降4.6%,主要是运维费小幅下降。公务接待费2,037万元,较上年下降6.5%,主要是地区间、部门间交流减少,各预算单位以及报账审核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详见附件6

        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7,000万元,全部用于救灾复产重建支出。其中转移支付各区1.2亿元,安排市直教育、口岸、防汛等救灾复产支出0.5亿元。

        补助下级支出518,103万元,其中:

        1)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43,718万元,占对区转移支付支出的47%。主要包括:对各区体制补助98,52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30,000万元、市直垂直单位人员支出61,382万元等。

        2)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74,385万元,占对区转移支付支出的5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2,886万元、国防转移支付187万元、公共安全转移支付205万元、教育转移支付52,821万元、科学技术转移支付45,85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4,5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91,907万元、医疗卫生转移支付28,822万元、节能环保转移支付-3890万元(清算收回以前年度资金)、城乡社区转移支付2,982万元、农林水转移支付2,660万元、交通运输转移支付3,62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转移支付-3,430万元(清算收回以前年度资金)、商业服务业转移支付17,007万元、金融转移支付5,44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转移支付22,691万元、住房保障转移支付15万元。(详见附件8

        上解上级支出61,556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27,741万元,工商、地税、安全、技监等专项上解支出33,81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

        扣除结转下年安排57,100万元后,2017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为零。国债转贷资金结余1,53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直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67,51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8.4%,完成调整预算的106%,同比增长15.1%。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91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1,00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106,00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9,599万元后,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586,025万元(详见附件10)。

        2017年,市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1,98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2.9%,完成调整预算的97.2%。加上补助区支出276,034万元,调出资金297,73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后,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525,754万元(详见附件11)。

        扣除结转下年支出60,271万元后,2017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无净结余。

        主要项目收支情况:

        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82,2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9%;安排支出891,773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42,398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44,013万元,城市建设支出331,25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945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827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491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1,843万元。

        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9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2.1%;安排支出17,46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污水污泥处理以及保税区建设项目。

        ⒊污水处理费收入20,2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6.6%;安排支出16,417万元,主要用于污水污泥处理。

        ⒋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2,5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4.5%;安排支出1,61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

        ⒌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6,5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5%;安排支出24,720万元,其中: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1,057万元,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649万元。

        上级补助情况。2017年,市直共收到上级基金补助收入1,912万元。其中: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1,178万元、港口基础设施和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和维护资金30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61万元等。(详见附件14

        补助区支出情况。2017年,市直基金补助区支出276,03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转移支付273,145万元、商业服务业转移支付100万元、其他2,789万元。(详见附件1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直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6,30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6.6%,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利润收入105,059万元,产权转让收入1,25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5万元后,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6,324万元(详见附件17)。

        2017年,市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68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76.9%,完成调整预算的99.2%。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0,0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85万元。加上调出资金93,611万元后,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06,296万元(详见附件18)。

        收支相抵,2017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28万元。

        (四)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财政编制,各区均无需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503,581万元,总支出975,697万元,当年结余527,884万元,历年累计结余4,660,049万元。各险种基金收入和支出基本符合预算目标,基金运行稳健。

        1.收入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03,5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1%。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上线时间慢于预期,且上线单位保费清算工作尚未实施。(详见附件19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29,7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3%,较上年增加44,341万元,同比增长5.01%。基金收入增长主要是月均缴费工资提高以及缴费人数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4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2%。收入规模较小主要原因是限于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建设等客观因素,目前仅实现市财政统发单位上线征缴,且上线单位保费清算工作尚未实施。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3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6%,较上年减少972万元,同比减少3.11%。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定期存款利息比上年减少。

        4)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下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71,0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6%,较上年增加54,078万元,同比增长12.97%。收入增长主要是职工月均缴费工资提高,月均缴费人数增加,以及财政补贴标准提高。

        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7,9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5.8%,较上年增加968万元,同比增长5.69%。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市加大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力度,建筑业参保率提高。

        6)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2,1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1%,较上年增加446万元,同比增长1.07%   

        2.支出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75,6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仅实现市财政统发单位上线支付待遇,且上线单位待遇清算工作尚未实施。(详见附件20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56,3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2%,较上年增加75,947万元,同比增长19.96%。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平均离退休人数增加和养老金年度调整、倒挂调整,二是20177月实行省级统筹后,上解省支出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7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8%。支出规模较小主要原因是限于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建设等客观因素,目前仅实现市财政统发单位上线支付待遇,且上线单位待遇清算工作尚未实施。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8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3%,较上年减少2,913万元,同比减少11.76%。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关于解决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执行至2016930日,2017年个人账户支出同比减少89.56%

        4)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36,1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较上年增加75,457万元,同比增长20.92%。除医疗费正常增长因素外,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报销比例提高;二是参保人数增加、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上涨以及参保人群平均年龄的提高;三是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使生育待遇支出增加;四是大病补充医保每月划拨标准提高。

        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9,6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7%,较上年增加1,521万元,同比增长8.39%。支出增长主要是受人均医疗费用增加和工伤待遇标准提高影响。

        6)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1,8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5%,较上年减少3,492万元,同比减少9.89%。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稳岗补贴支出较上年减少。

        3.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527,88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73,3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2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4,81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0,33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68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465万元。工伤保险当年结余赤字主要是20168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费率由三类调整为八类,平均费率由0.36%下调至0.2%(建筑行业按项目参保除外),无法覆盖支出增长。

        截至12月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历年累计结余4,660,04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757,6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2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62,48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73,29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73,95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0,046万元。

        (五)市直重点支出实施情况。

        1.支持创新驱动,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市财政拨付创新驱动专项资金37,610万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市级补贴资金3,999万元,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拨付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998万元。2017年,全市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3%,其中装备制造业增长18%;全市25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改,技改投资增长25%;全市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7.8%

        构建优质高效现代产业体系。支持金融业发展,拨付金融机构落户奖1,500万元、企业上市奖励资金3,944万元。进一步打造“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引导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发展,拨付四位一体融资项目743万元。支持会展业发展,拨付会展业专项资金984万元。支持珠海市文化创意产业规划的文化旅游业、互联网新兴文化等重点发展领域,拨付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990万元。扶持珠海市辖区内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建设,拨付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240万元。

        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对为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成效明显的外贸融资服务平台给予资金支持,拨付外贸稳增长资金11,633万元、外贸新业态专项资金6,240万元、支持外贸服务及电子商务平台资金3,624万元、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扶持资金197万元。2017年,珠海市实际吸收外资24.3亿美元,增长6%;外贸进出口2,990亿元,增长8.6%

        招才引智服务发展。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对引进我市人才给予经费补贴,共拨付人才专项资金18,703万元,其中:引进创新创业团队资助计划资金项目4,487万元,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资金补助2,283万元,入选国家、省创新创业资助计划项目配套资金1,680万元,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专项经费950万元。

        推进园区提质增效。促进园区扩能增效,企业增资扩产,拨付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斗门发展现代农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

        2.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构建交通大格局。

        全面推进交通大会战。2017年市直交通基础设施支出238,448万元,其中:拨付港珠澳大桥工程珠海口岸项目66,608万元,大桥全线即将达到通关条件;拨付洪鹤大桥、香海大桥项目资本金47,900万元,情侣路南段拱北口岸至横琴大桥路段主线、辅线改造工程36,034万元,金琴快线17,438万元,前山大桥至明达路段拓宽工程5,200万元,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参与全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组建,拨付注资款10亿元。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工程建设。2017年市直市政基础设施以及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支出59,585万元,白石桥工程提前通车,九洲大道、迎宾北路及公交专用道及交叉口优化工程竣工验收。拨付南琴路及其附属设施修复工程7,147万元,金唐西路市政道路工程3,304万元,野狸岛公园建设工程3,029万元。

        提升集疏运能力。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拨付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横琴至珠海机场段项目资金15,000万元。拨付广珠城际轨道跨线列车补贴16,000万元,共开通跨线列车8对,全年运送旅客1,794万人次。对在高栏港区开通的集装箱航线进行补贴,拨付集装箱吞吐量补贴4,800万元。扶持珠海民用航空运输业发展,拨付航空发展专项资金10,000万元。

        治理中心城区拥堵。运用综合手段,构建公交治堵、工程治堵,中心城区交通治理专项经费1,726万元。鼓励绿色出行,拨付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及维护经费1,087万元,拨付东部城区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资金968万元。

        3.保障民生需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促进公共教育均等化继续实施十二年免费教育,拨付十二年免费教育资金12,380万元;拨付教育费附加经费18,514万元,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拨付民办中小学接收本市户籍学生补助2,704万元;对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2万元//班的奖励,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拨付学前教育经费2,000万元。拨付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教育水平资金9,000万元,缩小西部、海岛地区与主城区教育水平差距;拨付困难家庭学生补助专项资金5,462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特困生书杂费减免、高中以及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等。加强与高校合作,拨付高等院校发展专项资金20,000万元。继续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拨付教育建设项目支出32,327万元,其中:市技工学校建设18,273万元、金湾中学9,600万元、第二中学宿舍楼2,272万元。

        促进公共文化体育均等化。扶持文艺精品创作,拨付优秀文艺精品专项资金587万元;拨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以及文物保护资金1,362万元;推动文化场馆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及活动,丰富基层文化设施服务内容,拨付文化、体育场馆有关资金435万元,免费开放圆明新园、体育场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各类体育赛事、维护体育场馆、提供市民中心公共阅览服务。支持举办各类文体活动,拨付马戏节专项资金2,181万元,全国帆船锦标赛财政专项补贴资金1,000万元,WTA超级精英赛财政专项补贴1,000万元,莫扎特青少年音乐比赛经费696万元。2017年,建成前山、北山、湾仔、红旗、井岸、会同、美平7个市民艺术中心,10个社区体育公园,316家“数字农家书屋”。全年配置50万元室外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篮球架、乒乓球台等),重点投放金湾、斗门、高栏西部城区,缓解我市西区公共体育服务不平衡矛盾。

        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继续推进妇幼保健院异地建设、第二中医院综合楼工程、卫生学校校安工程改等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全年拨付资金8,650万元。提高西部及海岛地区公共卫生水平,拨付提升西部及海岛地区公共卫生水平专项资金7,946万元。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12,000万元。拨付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32,972万元,重点保障公立医院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2017年,全市千人床位数达5.32张,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3.64名。拨付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经费1,435万元,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50元提高到55元,高出全国(全省)标准5元,拨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1,352万元、医疗救助专项资金1,200万元

        筑牢底线民生。为本市户籍低保人群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将全市低保标准提高至896//月,拨付专项资金2,834万元。拨付残疾人各项补贴、就业保障金等专项经费3,894万元。对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补贴,拨付专项资金75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380元,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6,800万元。实施海岛居民乘船优惠政策,拨付陆岛交通票价补贴945万元。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拨付斗门区水利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335万元。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加快建设新农村,拨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9,579万元。拨付扶贫专项资金39,697万元,用于开展云南怒江东西部扶贫协作,重庆巫山、四川甘孜、西藏林芝对口支援,广东阳江、茂名精准扶贫工作。拨付米袋子工程专项资金1,100万元,按水稻每造每亩100元、玉米和薯类每造每亩50元的标准对种粮户进行补贴;拨付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资金8,500万元,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7,022万元。

        (六)市直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7年,市直政府性债务期初余额2,022,384万元(含或有债务),本年减少债务391,333万元,新增债务453,400万元,期末债务余额2,084,451万元。

        新增债务453,400万元构成如下:置换债券302,400万元,用于置换2017年及今后年度债务到期本金;新增债券151,000万元,用于香海大桥、洪鹤大桥项目建设、广珠铁路项目资本金、九洲港货运码头用地收储等项目。

        2017年末市直政府性债务余额2,084,451万元,剔除或有债务后余额为2,080,976万元。2017年末全市债务限额4,677,736万元,其中市直债务限额2,580,436万元,债务余额未突破债务限额。(详见附件916

        (七)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情况。

        2017年,市财政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年初存量资金680,712万元,年中从部门、专户回收存量资金54,092万元,全年共盘活消化455,845万元。盘活后存量资金剩余278,959万元,加上新增结转资金48,61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8,162万元后,年末存量资金结余605,734万元。2017年,结转资金、回收统筹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情况如下:

        1.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初,市直以前年度结转支出共160,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支出54,6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支出106,0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支出15万元。

        全年共支出91,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6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9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改善民生、扶持企业、重点项目等方面。

        2017年末结余69,054万元,其中:继续结转下年使用13,081万元,回收统筹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973万元。

        2.回收统筹存量资金盘活消化情况。

        2017年年初,市财政从部门、专户回收统筹存量资金余额共205,320万元,2017年市财政从部门、专户回收存量资金54,092万元,全年盘活消化72,972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⑴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27,145万元(其中9,754万元为风险准备金支出,支出后风险准备金年末无结余)。主要项目包括珠三角城际轨道项目贷款本金20,000万元,机场高速公路项目贷款还本5,082万元。

        ⑵国企注资款10,000万元。主要为公交集团注资款。

        ⑶金琴快线工程款16,510万元。

        ⑷智慧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系统项目6,619万元。

        ⑸援建西藏自治区项目支出3,000万元。

        ⑹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限定区物业管理费用2,100万元。

        3.预算周转金结余情况。

        2017年市直预算周转金期初结余8,280万元,本年未使用,期末余额8,280万元。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计提使用情况。

        2017年初,市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6,399 万元,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共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289,600万元,结余16,799万元。

        2017年末,按规定补充计提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8,162万元,来源如下: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53,0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58,7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66,2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8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294,961万元。

        二、2017年全市财政总决算汇编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汇编的决算,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43,761万元,为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预算的100.4%,同比增长10.4%。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00,08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52,400万元,调入资金1,043,30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5,620万元,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1,533万元,上年结转安排199,141万元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355,848万元。

        2017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38,852万元,为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预算的113.7%,同比增长18.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447,6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7,23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3,818万元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087,543万元。

        收支相抵,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266,772万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1533万元。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90,828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1,28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1,00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336,00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399,111万元。

        2017年,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91,164万元,加上调出资金918,182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109,346万元。

        收支相抵,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289,765万元。

        (三)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8,995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12,745万元,产权转让收入1,25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00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7,633万元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66,628万元。

        2017年,全市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333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731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0,0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602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24,992万元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54,325万元。

        收支相抵,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12,303万元。

        三、落实市人大及常委会决议有关情况

        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16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及珠海市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坚持收支两手抓,保障民生支出、重大项目支出需求,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服务经济转型开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提高预算执行能力,确保完成收支任务。

        收入方面,紧紧围绕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的年度增长目标, 积极应对紧张的财政收支形势,进一步挖掘增收潜力,多措并举,确保完成全年任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财政主要指标相关工作;着重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对中央和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减税降费等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分析预测;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区、各部门收支目标;积极沟通各区财税部门,先后两次开展专项督导调研;继续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收入监测和分析研判,积极组织收入;大力实施产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做大做强现有税源企业规模;积极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进培育新企业、新税源,不断补充新增税源。同时,密切关注土地出让、国资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完成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年度预算目标。

        支出方面,继续加强对预算单位、各区的支出进度通报、排名、考核和约谈机制,督促加快预算执行;不断加快民生及重点项目支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分解财政八项支出任务、研究八项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情况、创新资金支出方式、规范使用支出科目等手段,促进财政八项支出实现较快增长;密切关注国库库款变化,加强库款分析,盘活存量资金,及时采取措施压减,严格确保库款保障水平继续维持在要求范围内,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建设现代财政制度。

        制定《珠海市非建制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功能区预算、决算编审的制度建设,促进功能区预决算审核的规范化。印发《关于调整香洲区新引进企业国地税收入分成比例的通知》、《关于调整高栏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库方式的通知》,调整完善市区收入划分财政体制。制定《珠海市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减少市、区事权交叉,推动我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印发《关于划分高栏港区公用航道建设及维护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通知》,对高栏港区公用航道建设及维护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进行明确界定,进一步推进市区体制合理划分。修订《珠海市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理顺项目预算审批流程,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高资金支出绩效;印发《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贯彻落实意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和非重点项目支出,加强财政资金优化整合,突出保障重点民生。出台《关于明确珠海市市直单位公务接待报账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经费支出政策依据、范围和标准,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提供制度保障。

        (三)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资金撬动作用。

        牵头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正税清费,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健全要素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以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力度,严格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全年全市实体经济企业减负约80亿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创新驱动战略目标,立足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协同,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相搭配,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动力,加速发展从资源支撑转向创新驱动,2017年市直安排用于创新驱动方面的专项资金13亿元,同比增长30%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推进绩效管理改革。

        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风险。严守债务限额管理规定,控制债务规模。将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编制并执行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按时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维护政府良好信誉。实施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通过债务风险指标实时监控各地区债务风险水平。积极推进存量债务置换,优化政府债务期限结构,平滑财政支出。

        推进绩效管理改革,探索建立珠海模式。合理界定绩效管理项目范围,修订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专家评审标准,形成简明、清晰、规范、统一的工作模式。完善修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量化评价指标,注重过程内控管理,同时简化项目单位提交自评的材料,力求绩效评价工作化繁为简。重点开展项目预算申报以及项目实施完成两个环节的项目绩效管理,对属于绩效管理范围的项目实现全覆盖。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2017年,财政收入继续稳步增长,支出进度有效加快,财政体制改革顺利推进,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的各项任务。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我市实体经济总体增长乏力等结构性问题不容忽视,经济自主增长的动力依然较弱,加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降成本减税降费的力度继续加大,市财政面临更大减收压力;二是2017年市直税收收入占比为68.4%,近年来首次低于70%,收入结构亟待优化;三是近年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市比例不断下降,政府债务占比不断上升,且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主要由市财政负担,市区收支责任不匹配,市级财政统筹能力持续减弱;四是支出方面,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以及防风险支出压力有增无减;五是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及精细化水平仍需提高,内部管理流程需要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不断改革创新,全力以赴,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奋力推进珠海“二次创业”而努力奋斗!

         

         

         



        附件:

        2017年珠海市本级财政预算收支决算表.xlsx
        2017年珠海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xlsx
        2017年珠海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xlsx
        2017年珠海市市直经济分类科目表.xlsx
        2017年珠海市市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表.xlsx
        2017年珠海市市直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明细表.xlsx
        关于2017年珠海市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的说明.xlsx
        2017年上级对珠海市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明细表.xlsx
        2017年珠海市直与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明细表.xlsx
        2017年珠海市市直政府一般债务余额和限额表.xlsx
        2017年珠海市直与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xlsx
        2017年珠海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xlsx
        2017年珠海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按级次).xlsx
        2017年珠海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xlsx
        2017年上级对珠海市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明细表.xlsx
        2017年珠海市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明细表.xlsx
        2017年珠海市市直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和限额表.xlsx
        2017年珠海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xlsx
        2017年珠海市直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明细表.xlsx
        2017年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xlsx
        2017年珠海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xlsx
        2017年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xlsx
        2017年市直绩效工作推进情况说明.doc
        2017年度珠海市本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doc
        横琴新区2017年决算草案报告.pdf
        万山区2017年决算草案报告.pdf
        高新区2017年决算草案报告.pdf
        高栏港区2017年决算草案报告.pdf
        2017年政府决算(系统导出).pdf
        关于2017年珠海市市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的说明.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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